财税中心数据显示,去年有222万多户申报所得净额为零(不用缴税),占总申报户的4成,其中一半以上民众,全年所得不到40万元。
令人侧目的是,还有9个人全年所得超过500万元,属于“富豪级”免税大户,其中一人年所得甚至高达2000万元以上。
台税务部门官员表示,这些“富豪级”的免税大户清一色以“列举扣除额”方式报税,因为如果采用“标准扣除额”不可能让所得“归零”,应该是利用捐赠政府、列报医疗支出等这类没有扣抵上限的扣除额,达到节税的目的。
数据也显示,4名全年所得超过700万元的“免税大户”,主要的所得来源依序是股利、薪资和营利所得。
资诚会计师事务所许祺昌会计师说,从所得来源推测,这些大户应该是企业的高阶经理人、大股东或是自行开业的老板;而从此也可见出,缴税是义务,“节税”则是有钱人的权利。
台“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近日公布,去年5月报缴的2009年度综所税统计专册,台湾纳税户有534万多个,缴税总额2276亿余元,平均税率13.63%。
也就是说,民众每赚100元,扣掉免税额、扣除额后,还要缴近14元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