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将签署

2010-04-06 10:40     来源:中新网     编辑:程轶文

曾荫权与广东省长黄华华出席粤港联席会

  中新网4月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将于4月6至7日率领港府高层官员前赴北京出席“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

  “框架协议”是首份获得国务院批准、粤港两地之间签署的纲领性文件。“框架协议”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深化粤港合作的宏观策略,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并为争取把有关内容写进国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协议内容涉及广泛,包括基建、产业及环保等。

  4月7日,行政长官曾荫权及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将在国家领导人见证下签署“框架协议”。出席签署仪式的其它香港特区官员包括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律政司司长黄仁龙、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环境局局长邱腾华、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志源等。

  早于去年7月在港举行的“香港与珠三角9市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交流会”上,便已初步提出粤港双方将就落实《规划纲要》,及争取把有关内容写进国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而由粤港双方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框架协议》;特首曾荫权去年亦在施政报告“群策创新天”中指出为把《规划纲要》的宏观政策转化为有利两地发展的具体措施,粤港两地正共同编制“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成为粤港合作的纲领文件。 

  到今年两会期间,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京与曾荫权会面时更披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已起草完毕,并迅速获得中央肯定,近期可择日正式签署。内容涉及广泛,包括基建、产业及环保等,且有不少新措施出炉,以助两地经济一体化,这将是粤港合作的纲领性文献,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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