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设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2010-02-10 08: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程轶文

  中新社香港2月9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9日发表咨询文件建议,设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以独立及费用相宜的一站式平台调解纠纷,如调解失败,再提交仲裁。

  据介绍,在调解计划下的最高申索额为50万元(港币,下同),当局估计这个水平可涵盖80%股票持有人及金融纠纷个案。而申索人与金融机构均须支付调解及仲裁费。

  调解的程序属自愿性质,而所达成的协议是保密的。参考国际的经验,调解的成功率可高达八成或以上。倘若调解失败,调解中心可协助申索人按其意愿把个案转交仲裁。仲裁委员会对争议作出裁定。仲裁所得的结果是最终的决定,对双方都具约束力。

  当局表示,调解中心只处理金融纠纷,如发现有系统性违规行为,便转交监管机构处理。预计中心每年处理约2000宗个案,预算每年经费5500万元;首3年由政府、证监会及金管局承担,往后则由金融机构分担。

  有关咨询期至5月8日结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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