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基金审核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配套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基金产品审核通道,缩短基金产品审核期限等。其中,鼓励基金公司建立基金退出机制是最大的亮点。
目前成立的公募基金累计已超过千只,但自2001年首只开放式基金诞生以来,竟然还没有一只基金清盘,这显然是不正常的。如此事实说明,虽然现行基金监管规章中存在净值5000万元的清盘“高压线”,但其形式上的意义更浓。基金公司大可通过自购或“帮忙资金”等手段规避清盘风险。基金之所以没有清盘之虞,与现行基金监管体制有关,与基金旱涝保收的管理费提取模式有关,也与此前基金审核期限漫长有关。
基金无清盘风险的弊端不容忽视。其一,导致基金公司热衷于规模扩张而漠视持有人利益。我们常说要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其中也应该包括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其二,容易导致基金管理者丧失进取精神。基金业内虽有净值排名上的压力,但对于回报持有人而言是没有任何压力的。即使是基金契约有规定,但如果无红可分,基民也只能通过赎回的方式以脚投票。其三,基金无清盘风险,某些时候反而会放大持有人的风险。以QDII基金为例,2007年,包括华夏全球精选、上投亚太优势等在内的4只QDII基金纷纷上演了“一日售罄”的盛况,监管部门后来不得不通过追加额度的方式满足市场的投资需求。但投资者高涨的热情与其回报并不成正比,4只QDII基金一出海即遭遇“翻船”之痛,5年来其净值从未回到面值之上。即使今年是QDII的翻身之年,截至12月13日,单位净值最高的华夏全球精选不过为0.788元、最低的上投亚太优势则为0.582元,持有人仍亏损严重。试想,如果QDII基金能像私募一样设置单位净值0.70元的强制清盘线,抛开时间成本以及失去其他投资机会不谈,至少上投亚太优势的持有人不会出现如此严重的亏损。
无论基金是盈利还是亏损,基金公司总是最大的赢家,这早已广受市场诟病。当基金公司的利益不能与持有人的利益紧密挂钩时,持有人的利益无疑得不到保障。事实上,这亦是基金业今后改革的重点。笔者以为,鉴于基金资产净值5000万元的清盘红线本身具有缺陷,建议将其大幅拔高至1.5亿元-2亿元以上。另外,应借鉴私募“触及单位净值即强制清盘”的做法,此举能促使基金公司更好地为持有人服务,也能更好地保护持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