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业务当下是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该如何看待理财业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又当如何规范理财业务下一步的发展?值得相关各方深思。
从目前已经公开的情况看,近期由理财产品引发的几桩风波均由银行内控管理不到位造成。如华夏银行肇事支行相关当事人销售的中鼎系列理财产品未在总行报备,也未按程序报监管部门审批备案,属于前台人员擅自揽“私活”;而工行浙江金华商城支行卷入的理财纠纷案,情况与此类似。在理财产品发售环节,一线柜员能否合规操作已成为最大的风险隐患。
此外,个别机构还存在宣传、信息披露不到位、投诉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而高息揽存、资产表外转移等行为,也是理财业务快速发展中的隐忧。
问题的存在必须承认,但也不应因此就完全否定理财业务的意义。理性看待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与发展并举,才是解决问题的理性选择。
客观地讲,理财业务在目前发展阶段中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毕竟中国的理财业务还太“年轻”了。我国银行理财产品2005年问世到如今仅7个年头,规范的运作机制、专业的从业人员、严谨的行业自律、科学的评价体系、充分的信息披露、审慎的客户评级体系……均亟待完善。对理财业务在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银行业应藉风险暴露之机,发现“风险点”,尽快完善相关机制,及时堵住漏洞。
理财业务的超高速发展,也容易累积风险。数据显示,我国银行理财产品自问世以来,年平均规模增长接近100%,截至2012年9月末,银行理财产品余额6.73万亿元,比2011年末4.59万亿元增长近47%。规模迅速膨胀的同时很难做到服务品质的同步提升,不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个人投资者都应对此有个理性的认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最终还要靠改革与发展来解决。
对普通个人投资者来讲,理财产品提供了一个可分享市场收益的渠道。2011年,全国160家银行为客户实现投资收益达到1750亿元,明显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理财产品填补了投资领域从无风险低收益的银行存款到高风险高收益的股权类产品之间的空白,消除了中国金融市场投资谱系中风险收益配比的断点,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普通投资者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