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西藏堆龙德庆县羊达乡羊达村妇女白珍(右二)和母亲、两个女儿一起在新居欢度藏历新年(2月26日摄)。新华社记者 索朗罗布摄
拉萨林芝阿里将率先启动剩余工程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财政厅农牧民安居工程办公室了解到,根据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西藏将提前一年完成21.98万户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目标。同时,在拉萨、林芝、阿里3地(市)率先启动剩余20%农牧民安居工程。
据农牧民安居工程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是我区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的关键之年。为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顺利完成各项既定工作任务,今年以来,我区各地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沟通,全面总结安居工程实施3年来的成功经验,把安居工程和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建设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继续坚持“宜改则改、宜建则建、宜迁则迁”和“政府引导、民办公助”的原则,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安居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做到“因地制宜、因房制宜”,最大限度地降低农牧民建房成本。
各地市在充分发挥农牧民主体作用的前提下,坚持安居工作政策向边远地域群众倾斜,坚持补助资金、援藏资金、社会资助资金及物资向困难群体倾斜,积极落实扶贫搬迁、游牧民定居和地方病病区群众搬迁享受扶贫贷款政策,妥善解决困难群体在建房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兼顾农牧业生产需要,引导和帮助农牧民正确处理农牧业生产与安居工程建设的关系,确保农牧业生产、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和农牧民增收“三不误”。
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各地市将进一步抓好行政村村级组织综合活动场所和“六配套”建设工作,继续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扎实推进行政村所在地水、电、路、讯、广播电视、通邮、沼气综合配套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村庄治理,并按照改水、改厕、改路、改圈、改沟和绿化、美化、净化的标准,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创建“绿色家园”行动。
截至目前,山南、林芝、昌都等地的安居工程建设已经全面开工,受气候影响,其他地区也已经做好了工程各项准备工作。(泽旺仁增 记者 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