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来我国基本经济形态的重大变化

时间:2009-04-16 08:45   来源:《北京日报》

  改革开放30年也是思想解放的30年。伴随着思想解放,我们不断克服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马教条”)、对西方新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的教条主义(“洋教条”),在此过程中所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其实质是依据社会生产力、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重构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形态——公有主体型产权形态、劳动主体型分配形态、国家主导型市场形态和自力主导型开放形态。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其一,建立和完善公有主体型的多种类产权形态。

  我国经济改革的走向之一,是从过去完全公有制的单一经济形态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形态转变。由于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和多样性,以及人口和就业问题十分突出等缘故,不宜维持单一的、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结构。改革已经逐渐打破和扭转了传统的社会所有制格局,这是非常必要的。不过,中国要建立的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即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模式,而不是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模式。这就是说,在迈向市场经济的改革中,不会放弃含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及合作经济在内的公有制主体地位,而是要将公有产权与市场经济有效地融合在一起,实现一种以公有法人型联合劳动为基础的“市场社会主义”。我们应在深化企业改革中发展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及实行“主体-辅体”的社会所有制形态。

  其二,建立和完善劳动主体型的多要素分配形态。

  我国经济改革摈弃了带有平均主义色彩的计划型按劳分配的模式,从单一的按劳分配形态向以市场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共同参与分配的经济形态转变。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了,绝大多数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反贫困进展迅速。共同富裕作为一个长期动态过程和结果,得到了较充分的体现。这是生产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双重成效。当前,我们应克服脱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制度基础来谈共同富裕的倾向,继续促进“先富-共富”这一“非均衡-均衡”变动的有序发展,预防新生资产阶级和严重两极分化的形成。政府要在分配领域运用工资、奖金、税收、公共福利、社会保障等手段和机制,事先主动防止某些分配不公的产生,事后积极纠正某些分配不公的现象,使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差距日趋合理化,以改进和确保按劳分配主体型的多元分配形态。

  其三,建立和完善国家主导型的多结构市场形态。

  改革中我们既注重建立计划、金融和财政为核心的国家宏观调控系统,维护全局利益的统一性,又注重在集中指导下赋予基层、地方和部门必要的权力,形成统一领导下的兼顾局部利益的灵活性。在存有个人选择、法人选择、市场选择和社会选择的复杂条件下,国家调控逐渐在“博弈”中(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一种博弈)完善各项政策和机制,树立应有的领导权威。参考我国历史上成功的经验及日本、德国和韩国等“跳跃式”发展的做法,有必要在廉洁廉价和科学管理的前提下确立“小而强的政府”主导地位或主脑地位(萨缪尔森认为市场没有心脏和大脑),建立强市场和强政府的“双强”格局,使国家的经济职能和作用略大于资本主义国家。这是因为,中国是一个相对落后的社会,要迅速赶超最发达的西方国家;中国是一个经济转型的社会,要尽快实现向市场体制的有序过渡;中国是一个公有主体的社会,要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功能。为了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国家的权威作用,必须加快调整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彻底解决政资不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和党政不分。

  其四,建立和完善自力主导型的多方位开放形态。

  改革的理论模式和现实特征,就是从以往过分突出自力更生的较封闭经济形态向以自力更生为主导、多方位开放共同发展的经济形态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依靠本国自己力量的基础上,先后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港台澳地区实行多方位开放,在第三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实行多方位开放,在资本、技术、商品和服务等项目实行多方位开放,并实行内外开放和双向开放,从而促使贸易依存度、贸易结构水平、关税总水平、资本依存度和投资结构水平等层面发生重大变化,某些重要指标甚至超过不少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整个国民经济的内外开放度大幅度提高。在现阶段,要继续积极地实行邓小平关于“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和“有计划、有选择地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技术”及整个对外开放路线,处理好开放、保护和超越之间的关系,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素质和水平。其中包括要精心调控引进技术和资本的战略与策略,增强自主创新的程度。(作者程恩富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

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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