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几亿人口和几千年文明史的中国,要发生一场历史性巨大变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革命从来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生。要千百万人民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作出巨大自我牺牲,更不是哪个人或者少数人的鼓吹就能办到的。它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到辛亥革命前夜,民众对清政府的不满和愤怒已发展到十分普遍的地步。辛亥革命的发生到这时是不可避免的。
●辛亥革命“开创了完全意义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在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进程中提出了一个新的奋斗目标,这个意义非同小可;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共和政体,这是其最大的历史功绩,是了不起的事情;在思想领域内也引起十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民主精神高涨和思想得到很大解放。
●辛亥革命没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没有改变,中国人民的悲惨境遇也没有结束。这是当时中国新旧社会势力的力量对比所决定的,也是中国还不成熟的社会条件所决定的。辛亥革命的成功和失败从正反两个方面教育了中国的先进分子,起了某种阶梯的作用。10年后成立的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显示出中国以往任何政党不曾有过的全新特点。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的面目为之一新。
辛亥革命是20世纪中国发生的第一次历史性巨大变化。它在很多重要方面改变了中国,成为一个新的起点,为中国以后的进步打开了闸门。辛亥革命过后只有7年多,中国便发生了五四运动,又过2年多便产生了中国共产党,这当然不是偶然的。
巨变从何而来
有着几亿人口和几千年文明史的中国,要发生一场历史性巨大变化,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晚清以前,中国虽不能说停滞不前,但变化十分缓慢。这并不奇怪,农业社会生产的发展本来就是缓慢渐进的。从世界范围内比较,中国的封建社会已经发展到十分成熟的地步,很多方面已接近凝固。长期以“天朝大国”自居,更形成一种盲目自满的心态。“天不变,道亦不变”,正是这种社会心态的反映。传统是无形的,却常能支配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如果没有受到异常强烈的刺激,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是不会出现的。
但外部世界这时已发生太大的变化。18世纪和19世纪之交,英国工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后的西方国家把中国远远地抛在后面。1840年的鸦片战争使中国开始丧失作为独立国家的完整主权,领土完整也遭到破坏,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局势越来越危急了。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和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的签订,是巨大的转折。它深深刺痛了中国人的心。亲身经历这场事变的革命前辈吴玉章回忆道:“我还记得甲午战败的消息传到我家乡的时候,我和我的二哥(吴永锟)曾经痛哭不止。”“这真是空前未有的亡国条约!它使全中国都为之震动。从前我国还只是被西方大国打败过,现在竟被东方的小国打败了。而且失败得那样惨,条约又订得那样苛,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紧接着,西方列强纷纷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八国联军又武装占领中国首都北京达一年之久。居民门口要分别悬挂占领军的国旗。这一连串冷酷的事实把一个异常尖锐的问题摆在中国人面前:中国是不是要灭亡了?它像可怕的噩梦那样,沉重地压在每个爱国者的心头。孙中山先生在1894年冬兴中会成立时的宣言中沉痛地写道:“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有心人不禁大声疾呼,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之将倾”。像这样强烈地指出中国面对的严重民族危机,在以前还不曾有过。他响亮地提出“振兴中华”的口号。这个口号深深地打动了几代中国人的心,激励中国人民前赴后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在如此深重的民族危机面前,当时统治中国的清政府抱着怎样的态度呢?同八国联军签订《辛丑条约》后,清政府变本加厉地对外屈服,向外国大举借债,竭力保护外国人在中国的特殊权益,严厉镇压民众的爱国行动。国家的命运不是掌握在中国人自己手里,而是任人摆布和宰割。正如陈天华一语道破的那样:“列位,你道现在的朝廷,仍是满洲的吗?多久是洋人的了。”“难道说这洋人的朝廷,也不该违拒么?”那时,国家的权力都掌握在清政府手中,不把它推倒,一切根本变革都无从谈起。为什么辛亥革命把推翻清政府作为自己的直接目标?这并不奇怪。既然清政府已把自己同外国侵略者紧紧地拴在一起,成为外国侵略者统治中国的工具,民众也就自然地把反抗外国侵略者、振兴中华的要求同反对清朝统治者紧紧地联结在一起了。
不仅如此,清政府对民众经济上的榨取也大大加重。《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规定的对外赔款共达白银六亿八千万两(还没有包括利息在内),而清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只有八千万两左右,国家财政已完全破产。而到宣统三年,财政收入猛增到三亿两。在当时农业社会的历史条件下,这自然不是生产发展的产物,而只是对民众敲骨吸髓盘剥的结果。贪官污吏又乘机巧立名目,层层加码。原本已极端贫穷、挣扎在生死线上的老百姓更加活不下去了。
反动统治势力总是把权力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越当他们统治地位不稳、日益孤立的时候,就越对周围一切人都不放心,越把权力紧紧地攥在自己手里。1908年8月,清政府在“预备立宪”的旗号下,颁布一个《钦定宪法大纲》。这个被一些人起劲鼓吹的《钦定宪法大纲》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读一下很可以开人眼界。它一开始就规定:“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一切颁行法律、召集开闭解散议院、设官制禄、统率海陆军、宣战媾和、订立条约、宣布戒严、司法等等大权,全在君主一人手中。特别是用人、军事、外交等权,议院不得干预。宪政编查馆、资政院在会奏这个宪法大纲时明白地说:“宪法者,所以巩固君权、兼保护臣民者也。”国内一部分人希望清朝能自己进行重大改革、实行立宪,而等来的却是宣统三年的“皇族内阁”,13个大臣中满人占8个,皇族又占了5个。连原来十分温和的立宪派发动的请愿早开国会运动,也在清政府的高压下失败。人们真是无法再对它抱什么希望了。尽管现在还有人说:如果实行了君主立宪制,现在的中国会更美好。要是睁眼看看事实,真觉得同这种论调进行认真的讨论实在是多余的。
孙中山先生在1904年就讲了:“满清政府可以比作一座即将倒塌的房屋,整个结构已从根本上彻底地腐朽了,难道有人只要用几根小柱子斜撑住外墙就能够使那座房屋免于倾倒吗?”
革命从来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生。要千百万人民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作出巨大自我牺牲,更不是哪个人或者少数人的鼓吹就能办到的。它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
到辛亥革命前夜,民众对清政府的不满和愤怒已发展到十分普遍的地步。1911年5月,长沙税务司伟克非在给总税务司安格联的信中写道:“毫无疑问,大多数老百姓是希望换个政府的。不能说他们是革命党,但是他们对于推翻清朝的尝试是衷心赞成的。”“我看在不久的将来,一场革命是免不了的。”他讲得不错:辛亥革命的发生到这时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