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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旅游发展委员会“国庆”旅游提示

2014年09月26日 14:23:00 来源:法制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原标题: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国庆”假日旅游温馨提示

  二〇一四年“国庆”长假即将到来,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特别提醒广大游客:提高防范意识,享受快乐旅程。

  一、饮食安全

  1、预防食物中毒。到外埠或京郊旅游,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切忌食用无安全保障的食品,谨慎吃生食或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预防食物中毒。

  2、谨防流行性传染病,外出旅游要携带常用药品,患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二、住宿安全

  1、选择正规旅店入住,认真了解住宿安全须知,熟悉旅店安全进出口、疏散通道及防护设施,不在床上吸烟,不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不在房间内玩火或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2、出入房间及睡前要锁好门窗,不要将房间号码随便告诉陌生人。

  3、自由活动外出时应告知导游或同伴,索取饭店联系卡,如迷路可以按联系卡地址询问或搭乘出租车,确保安全返回。

  4、保管好贵重物品,也可将贵重物品交旅店前台保管,防止财物被盗。

  三、交通安全

  1、自驾游、健身游、购物游应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获取相关政策和路况等提示信息,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尽量避开热点地区和高峰时段。

  2、掌握行车安全常识,关注天气变化和预警信息,不要前往气象灾害地区游览,避免发生旅游交通事故。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车和步行出游的游客,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守序,礼让出行,严禁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

  4、乘坐飞机和高铁、动车时,要确认日期和时间,按时到达候机(车)地点,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5、在乘车旅途中,应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头、手、脚等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积极监督营运车辆和司机应具备合法资质,杜绝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自身安全。

  6、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积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警方和相关部门。

  四、游览安全

  1、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除旅行社购买的责任险外,可结合自身情况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健康险等。

  2、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记下领队和导游的手机号码、所乘旅游车牌号和所在停车场位置,以备万一离队后联系方便。

  3、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和旅游信息,避免到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游览,不爬野山,不野外用火,防止发生事故。

  4、在拍照、摄像时注意往来车辆和禁拍标志,不要在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地方停留。

  五、购物安全

  1、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轻信老乡店,以防受到胁迫。

  2、理性消费,不冲动购物,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作为维权依据。

  3、购物时要注意随身财物安全,把包拿在手里,不要随手放下,以免在挑选物品或转身时丢失。不要带钱物围观看热闹,以防坏人趁乱抢劫。

  六、娱乐安全

  1、文明出游,提高文明意识,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避免与人交恶、打架斗殴等。

  2、参加健康向上、寓教于游的旅游娱乐活动,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愿广大游客出门旅游时多些安全防范,少些麻痹大意,使您的旅行成为人生的安全之旅、收获之旅、难忘之旅。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随时拨打北京旅游服务热线:12301,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服务。

  二〇一四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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