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门协议》签订27载 闽台红十字组织共建两岸“连心桥”
中新社福州8月28日电 (林东 林春茵)自1990年海峡两岸《金门协议》签订至今,两岸红十字组织已共同实施双向遣返作业227批,总人数达39035人。同时,透过厦金(厦门与金门)、“两马”(马尾与马祖)航线及福州黄岐至马祖航线开通的“红十字生命救助绿色通道”,已帮助3893名患病台胞及时返台。
福建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林圣魁28日援引上述最新数据向中新社记者介绍,两岸红十字组织合作肇始于《金门协议》的签订,合作之初的主要业务是双向遣返作业、办理查人转信,近年来呈现出新的趋向。
共建完善应急协调机制、开展应急协同演练等,于灾难互援中彰显同胞亲情,成为闽台红十字组织合作最重要的一笔。
目前,闽台已建立并完善两岸灾害预警预报与救援信息通报制度、两岸生命救助绿色通道沟通机制、闽台海上突发事故处置机制等,并相继开展了海峡两岸红十字生命救护协同演练、社区居家照护与防灾救援协同演练等。厦门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已纳入总会备灾救灾体系,作为海峡两岸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场所,为两岸灾害互援提供保障。
另一个新的合作趋向在于两岸红十字组织搭建新平台,共探公益领域的合作。林圣魁透露,福建省红十字会筹集1000多万元人民币,实施两岸水上救援、社区交流、居家照护等惠民生项目,聚集两岸众多公益组织和人士展开合作。
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山东、海南六省和区域内20个城市已组建海西城市红十字友好促进联盟,与台湾红十字组织共同举办17期培训班,为上述六省与台湾地区培训救生员622人次,并建立红十字水上安全救生、应急救援支援服务队30支。
福建连续7年举办海峡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先后吸引了上千位专家、义工和业界代表参与。闽台近1000名红十字青少年在“人道之旅”中种下博爱种子。
此外,两岸社区双向交流走向常态化,涵盖社区居家照护、现场救护、应急救援、社区防灾、社区志工能力培养、社区自理理念培育等内容,福建、四川、甘肃、陕西四省200多名基层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受益。
如今,两岸红十字组织合作在人道主义救援、生命救助培训、民间沟通交流等领域全面展开。林圣魁指出,2009年台湾“8.8”风灾中,福建捐款8700余万元人民币,占大陆援助款过半;台湾嘉义县阿里山乡山美村重建“福美吊桥”,取福建的“福”字以纪念之,“闽台骨肉亲情可见一斑”。(完)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