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新闻网11日报道,台“移民署”与大陆方面当天在海峡两岸红十字会见证下,根据两岸“金门协议”,在马祖南竿福澳港执行2017年度的首次偷渡犯遣返作业,台湾当局交接10名大陆地区民众给大陆,并接返台湾居民1名。
报道称,遣返的10名陆方人士包括陆宁、石坚、苏黔龙等人,陆宁等人是大陆“异见人士”,自称是“中国泛蓝联盟组织”成员,在大陆因认同“中华民国”、宣传台湾现行政治体制遭逮捕与羁押。为逃离大陆,陆宁等人于2015年9月在福建买游艇,喷漆繁体字命名“雾隐”号,计划逃出海外。陆宁等人驾驶游艇在桃园外海,接应在台逾期居留的大陆“异见人士”王睿及其女友杨罗旖旎,原本一行人打算前往关岛寻求美国政府的政治庇护,但因不擅驾船,最后游艇搁浅桃园市大园区圳头里南沙昆岸际,并遭台“海巡署”查获。
台法院依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判决陆宁等人入监服刑,服刑完毕后,11日由“移民署”交由陆方人员押解返陆;台湾男子甘清枝2016年10月企图偷渡遭大陆警方查获,11日一并由大陆方面交返台湾。
台“移民署”称,这次遣返作业是循“马尾-马祖”路线,由陆方租用专船“安麒轮”并悬挂红十字会旗帜,经台方租用民船至两岸海域中线引导进入马祖福澳港。双方人员依循人道及安全原则,由两岸红十字会在交接书上签名见证下,顺利完成人员互遣作业,这是今年首度执行“金门协议”合作案。
《金门协议》是1949年以来海峡两岸分别授权的民间团体签订的第一个书面协议。针对台当局1987年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以来两岸衍生的刑事犯遣返等问题,为合作打击两岸间的违法犯罪活动,1990年9月,中国大陆红十字会总会与台湾红十字组织在金门举行商谈,就解决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和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遣返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书,被称为《金门协议》。依照该协议规定,两岸红十字组织多年来一直本着“人道、安全、便利”的原则保持联系,实施两岸偷渡人员和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海上双向遣返作业。(陈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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