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又有5名台湾籍电信诈骗嫌犯,自肯尼亚押送大陆受审。在此之前,台湾相关部门不断交涉,要让台籍罪嫌获释回台。“抢人”未果后,陆委会还发布新闻稿,向大陆提出严重抗议。
对于跨境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几个月来,两岸已经过招多次。是非曲直无需多说。台湾当局明明知道,台湾相关规定轻纵诈骗罪犯,已成为诈骗罪孳生的肥沃土壤,仍然坚持不让罪嫌到大陆受审、得到应有处罚。
是台湾当局特别在意台湾民众利益吗?可是面对台湾渔民,他们却是另一种态度。不仅不敢为在冲之鸟礁附近捕鱼的渔民伸张正义,还威胁要开罚到太平岛护祖产的台湾渔船。渔民被迫“自己渔场自己护”,已经令人不胜唏嘘,还遭到台湾当局的责难,情何以堪?
不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却以所谓人权的名义充当诈骗嫌犯的保护伞,原因无他,保护渔民可能得罪日、美;保护诈骗罪嫌损害的只是大陆民众。台当局的小算盘清清楚楚。问题是,包括台湾民众在内的大家心里也有一杆秤。台湾当局可以无视大陆民众的感受、无视公理和正义,但是,不护渔民护罪嫌,这种形象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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