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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7月6日起试点签发2015版电子台胞证

2015年07月01日 14:52:0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公安部1日在福州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电子台胞证试点启用工作。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7月6日起,福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开始受理电子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申请。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郑百岗说,为进一步便利台湾同胞来往大陆,提高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试点签发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电子台胞证)。

  据介绍,电子台胞证参照电子卡式履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制作,根据修订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电子台胞证取消了签注区,同时对登记项目和可视信息进行了精简和优化。

  电子台胞证内嵌安全智能芯片,可以由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查验对比,并采用数字安全防伪技术等多项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明显提升。证件打印有符合国际标准的机读码,电子台胞证继续沿用“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的编制规则,使用8位个人终身号,曾经申领过5年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换领电子台胞证后证件号码不变,电子台胞证收费标准不变。

  郑百岗说,电子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限内的现行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使用(无须办理签注),持证人也可以向试点单位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即可自助通关,此前已备案的换领电子台胞证可继续经自助通道通行。

  据介绍,台胞证是台湾同胞来往大陆的法定出入境证件,自1992年启用以来,已累计签发台胞证1736.9万本。目前,台湾居民在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和大陆均可申领台胞证,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的台湾居民可以在43个设有办证机构的口岸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大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记者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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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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