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2013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在福建漳州召开,来自海峡两岸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界人士,围绕“司法民主与公众参与”“司法效率与程序改革”“司法公正与证据采信”等议题,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研讨。
中国法官协会名誉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研讨会上致辞时说,当前,海峡两岸已进入大交流、大发展、大合作的新时期,只有秉持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通过法治化、规范化的方法才能解决两岸交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使两岸交流更加顺畅。
江必新指出,推进两岸交往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进程,必须树立司法权威。人民法院要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基本目标,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工作主线,把努力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质效,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司法改革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目标、推进司法公正的基本路径。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台湾)理事长廖正豪说,近年来,两岸交流更加密切,在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环境下,法律界的交流、互信更加顺畅,两岸司法实务界在司法审判中面临的不少问题需要加强沟通交流。
本届研讨会由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峡两岸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台湾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共同主办。
福建省高级法院院长马新岚说,2009年,首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在福建福州举行,迄今已举办了5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已经成为两岸司法界与法学界加强司法理论与实务研讨、密切相互联系与人员往来、协商司法协作与互助事务的重要平台和桥梁纽带。(记者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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