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4日福州消息 据统计,5年来,福建省法院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办结涉台案件14743件,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8273件,占大陆法院的35.85%。
福建省率先设立涉台司法事务办公室和涉台审判庭。全省9个中院均设立了审理涉港澳台外案件民事审判庭,48个基层法院成立了涉台审判庭,实现了涉台案件审判专业化,统一涉台司法尺度。此外,福建省法院还着力完善涉台纠纷调解机制,全省法院聘任139名台籍人士担任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去年初以来,这些特邀台胞调解员参与调解纠纷800余件。
福建省法院还延伸涉台审判服务职能,畅通涉台案件“绿色通道”,各级法院与当地台办、台商协会等建立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在台商投资区、台企聚集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区设立巡回法庭、司法服务联络点,开展“百名法官进台企”活动等,积极维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中国台湾网福建省台办通讯员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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