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银行”副总裁杨金龙25日表示,人民币在台业务最快农历春节前可开办。
中国人民银行25日与中国银行台北分行签署“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中央社报道,台湾“央行”当天临时召开记者会,由杨金龙主持,宣布农历年前人民币在台业务可开办的讯息。
据指,人行与中银台北签署清算协议后,28日中银台北将依规定向台湾“央行”递件申请为人民币清算行,30日中银台北分行将与台湾有关银行,在台北共同举办有关人民币业务的法规及清算说明会。
杨金龙说,中银台北完成相关准备工作,台湾外汇指定银行(DBU)即可与中银台北签署清算协议并办理开户;最快可于农历年前有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
他说,两岸贸易往来密切,如今在台湾又有中银台北做为清算行,台湾发展人民币业务具有优势。
杨金龙指出,依循香港的经验,人民币业务规模发展至600亿元,相关理财商品陆续出笼。两岸贸易往来密切,商务及观光频繁,以商贸为基础逐步推展至投资,台湾具有优势,盼望人民币在台业务规模愈来愈大。
此前,2008年6月30日,人民币开始在台湾多家银行正式接受双向兑换。
根据《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的相关内容,2012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决定授权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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