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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方面:人民币业务最快农历年前可开办

2013年01月25日 15: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台北分行签订《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

  25日下午,台湾地区银行管理部门也宣布这一消息。该部门临时通知25日下午3点由副主管杨金龙说明人民币业务相关事宜。

  台湾地区银行管理部门表示,待中银台北分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台湾指定银行就可在中银台北分行签署清算并办理开户,最快农历年前银行就可开办人民币业务。

  另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每位自然人每次买卖人民币现钞或每日透过账户买卖人民币的限额为2万元。

  另外,领有台湾身份证的自然人每日汇款至大陆的限额为人民币8万元;其用途应属经常项目,汇款人及收款人不限同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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