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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签署投资保护协议 商务部称将促进两岸双向投资

2012年08月10日 08:0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负责人9日在台北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此发表谈话指出,《投保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保护两岸投资者权益,逐步减少投资限制,创造公平的投资环境,促进两岸双向投资,增进两岸经济繁荣。

  沈丹阳表示,《投保协议》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生效后第一个完成商谈并成功签署的后续协议,充分体现了两岸特色,是一项顺应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沈丹阳指出,《投保协议》的签署对两岸经贸领域制度化合作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今后,双方将进一步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规定,加速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争端解决等后续协议的商谈进程,不断丰富和充实两岸制度化安排的内涵。

  沈丹阳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投保协议》实施的相关工作,让两岸民众全面感受到贸易投资更加便利的好处,为两岸经济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记者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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