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 游客办理手续分两步

2012年04月05日 10:07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日前,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宣布开放天津、重庆、南京等10个城市为第二批赴台个人旅游试点城市。海旅会有关负责人说,第二批10个试点城市将按照目前北京、上海、厦门试点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游客办理赴台个人旅游手续分为两个步骤,先是游客本人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之后是游客委托当地有赴台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办理入台手续。

  其中,游客在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时,应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目前,试点城市有赴台游组团资质的旅行社可以代办当地居民赴台个人旅游的相关手续,具体名单可在海旅会网站上查询。

  海旅会有关负责人说,游客申请赴台个人旅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