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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观光部门:第二批陆客个人游4月28日启动

2012年04月01日 14:13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交通部观光局”1日宣布,大陆旅客来台个人游第二批,将再开放10个试点城市,并分两阶段实施,4月28日启动第一阶段天津等6个城市,来台人数配额也由每天500人增为1000人。

  “观光局”表示,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与大陆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经多次磋商后,双方同意第二批的试点城市为天津、重庆、南京、广州、杭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及深圳共10个城市。

  “观光局”表示,台旅会与海旅会考量试点城市开放的均衡性及准备程度等因素,将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天津、重庆、南京、广州、杭州、成都6个城市,4月28日启动;第二阶段再启动济南、西安、福州及深圳4个城市,预定今年底前,视准备情况启动。

  至于陆客来台个人游人数配额,两岸也达成共识,由每天500人增加到每日1000人。

  据“观光局”统计,开放陆客个人游至今年2月底止,陆客以个人游方式来台人数共有4万5899人次,来台人数呈稳定增长趋势。

  “观光局”称,为增进台湾观光经济效益,并考量开放陆客来台个人游以来,未发生重大违规或严重滞留情形,决定扩大开放试点城市。

  据悉,因应第二批大陆旅客来台个人游试点城市开放,台湾“观光局”将透过台旅会驻北京办事处,在即将开放的试点城市,办理来台旅游宣传广告、观光推介说明会及增印个人游文宣等行销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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