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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司法协议签署第一年盘点:合作全面展开

2010年12月28日 12:39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2010年是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付诸实施的第一年,随着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机制的完善,司法互助的日趋紧密,具有指标性的要犯陆续被遣返,被判刑人移管实现突破,台警政署长赴大陆访问,台警方首次协助缉捕并遣返了大陆犯罪嫌疑人,这一切都说明两岸各合作领域已经全面展开落实,司法合作水平稳步提升。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影响着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进一步深化,急需两岸共同努力解决

  2010年在两岸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合作打击犯罪的力度明显加强,跨境犯罪的案件比例大幅降低。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看到两岸司法互助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双方共同解决

  信息共享遣返要犯

  自“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2009年6月25日生效以来,在两岸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领域合作正在全面展开,并取得一系列显著成果。截至10月底,双方犯罪情资交换995件、调查取证166件、重要讯息通报1121件、业务交流63件、诉讼文书送达8421件;截止11月底,两岸司法互助请求共计12000余件,是去年同期的近两倍。

  据统计,目前台湾向大陆请求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的缉捕及遣返已完成近70件,包含涉嫌诈欺、掳人勒赎、毒品、强盗等,对维护两岸治安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最直接的保障。涉案人员包括社会瞩目的花莲高分院前法官张炳龙、被列为台湾头号枪击案要犯的陈勇志、前“立委”郭廷才、彰化县前议长白鸿森、重大经济罪犯的刘凯齐及杨国华,以及重大通缉刑事要犯张永周等人。其中,江苏省公安厅4月15日将台湾通缉犯吴华龙移交给台湾警方,这是协议签订以来两岸警方首次以空中直航方式遣返台湾通缉犯;台南地方法院前法官李东颖10月28日被押回台湾归案,这是第一个自大陆押解回台的涉案前法官;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前法官张炳龙11月13日从大陆被押解回台,成为第二个被遣返的涉案前法官;逃亡大陆多年的前“立委”郭廷才一直是台当局缉拿的主要贪污罪犯,11月24日也被遣返回台湾,这是两岸落实协议后的重大指标性案件;曾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亚洲五大枪击要犯、台湾十大枪击要犯之首陈勇志12月15日从澳门被遣返回台,为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模式再次注入一剂强心剂。据悉,逃到大陆具有指标性的台湾通缉犯,目前还有前东帝士集团总裁陈由豪、前高雄市议长朱安雄、涉及广三案的曾正仁等人,相信在两岸共同努力下,不久将获得实质的进展。而有关受刑罪犯接返部分也实现了零的突破,依协议第11条规定“海峡两岸同意基于人道、互惠原则,在双方及受判决人均同意之情况下,接返在他方服刑之受判决人”。在家属向台“法务部”提出罪犯接返请求后,基于人道主义,福建省警方4月21日将原应于大陆服刑、身患重病的台湾罪犯冯立信移送回台执行。同时,经两岸主管部门协商,福建省警方11月10日通过台北至福州直航班机押回潜逃台湾的大陆犯罪嫌疑人钱建南。这是自协议签订以来,台湾警方首次应大陆警方的要求,协助缉捕并遣返大陆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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