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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同意建立重大医药品安全事件协处机制

2010年12月22日 08: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12月21日上午,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的两会领导人第六次会谈在台北圆山饭店登场。图为陈江二人在会谈开始时相互握手致意。 中新社记者 黄少华 摄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21日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台北签署了《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同意建立两岸重大医药品安全事件协处机制。

  该协议所称的医药品,指药品、医疗器材、保健食品(健康食品)及化妆品,不包括中药材。

  根据协议,双方同意就两岸医药品的非临床检测、临床试验、上市前审查、生产管理、上市后管理等制度规范,及技术标准、检验技术与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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