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迈进“而立之年”的厦门经济特区喜事连连:不久前,国务院批准将厦门经济特区由厦门岛扩大到全市,厦门特区一夜间“长大”了12倍,并获准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日前,福建省委作出部署,积极构建厦(门)漳(州)泉(州)大都市区,加快推进厦漳泉同城化。厦门这个昔日的海岛小城,变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海峡西岸文明和谐的中心城市。
厦门特区从诞生之日起就担负起双重使命:既要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窗口和排头兵,又要成为中央对台政策和发展两岸关系的试验田、窗口和排头兵。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说:“厦门一方面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另一方面先行先试、善破善立、又好又快地发展,初步形成了生产稳健发展、生活富裕安康、生态优美宜人的科学发展模式。”
1989年和1992年,厦门先后获准设立杏林、海沧、集美3个台商投资区。1994年,厦门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地方性涉台法规——《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激发了台商的投资热情。迄今,全市累计批准台资项目3600多个,合同金额近100亿美元,实际到资约70亿美元,占全市引进外资总量的三成,而且衍生了3/4的在厦台企到大陆其它地区扩大投资。
经贸、文化、教育……厦台各领域的交流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厦门已连续举办14届对台商品交易会,率先设立零关税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率先开展海上试点直航、厦金“小三通”、空中直航等;率先开展两岸基层政党、市县政府和各界之间的参访等。
勇于突破常规,打破框框,厦门在众多领域进行改革探索,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厦门率先实施国企改革;最早取消专业化行政管理机构;最早开展利改税、政企分开试点;最早放开市场、取消计划供应,率先开辟生产资料市场、产权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第一个利用外资修建机场。
30年来,厦门全市GDP年均增长17.2%,位居全国前列;每平方公里GDP超过1.1亿元,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率比GDP高出约3个百分点,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厦门坚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基本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走在全国前列;陆续投入约120亿元用于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在2010年以前建成约3.8万套,解决所有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
厦门注重生态文明建设,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特区建设前增长100多倍,但万元GDP综合能耗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还荣获了“联合国人居奖”。目前,厦门正在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记者蒋升阳)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