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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两岸的交集:两岸新闻交流应往前迈 互设常驻机构

2009年12月01日 08:2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自“三通”以来,两岸各项交流全面开展,比较值得关注的有在福建的两岸民间“海峡论坛”,在湖南召开的“两岸文化论坛”,两岸故宫博物院合作举办“雍正展”,在浙江举行的“两岸农渔水利合作交流会”,在台湾举行的“两岸一甲子”研讨会等等。这些交流促进了两岸民众更深层次的相互了解。但我本人更关注两岸新闻交流的互访以及取得的进展。

  海峡两岸的新闻交流,是从记者率先破冰开始的。由于历史的隔绝,当年两岸老百姓无法跨越鸿沟和樊篱,很长时间里新闻被封锁,彼此不了解对方的真相。1987年初冬开始的两岸民众亲情交流,冲决了“隔离政策”的堤防。“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许多谎言不攻自破。大陆率先开放台湾记者采访,到1990年,大陆已接待500多位台湾记者,而那时大陆记者仍无一人赴台。后来,范丽青、郭伟峰为采访突发事件赴台,成了新闻热点。新闻记者成了新闻人物,采访者成了被采访者。两岸记者驻点采访实现后,已运行较长时间,期间新华社、人民日报记者一度被停止赴台驻点,直到去年才恢复。

  现在,两岸新闻交流团组互访不断,同时简化了有关手续,扩大了媒体数量,算是又向前挪了一步。在和平发展的新形势下,两岸民众仍希望新闻交流尽快正常化,使之走在各项交流的前列。

  新闻界是促进两岸人民相互了解、融合的桥梁,在两岸交流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两岸固然立场、意识形态不同,但新闻根据自身的规律,要客观、公正、真实。这是每一个媒体工作者的良知。一条新闻告知大众,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不同角度的评论,但要相信人民自有判断力。新闻姓新不姓旧,要及时发布,及时讲话,及时解读,社情要及时通达,民意要及时反映。新闻不是“屠宰业”,“制造业”,不是“造谣公司”,不能沦为攻击对方的工具。你可以有立场,但不能歪曲事实。新闻是开放的,在法律范围之内的新闻采访必须得到尊重。两岸的新闻记者在长期采访中已经互相帮助,提供方便,成为好朋友。最近有台湾学传媒的学子到大陆媒体实习,大陆记协每年组织台湾记者集体采访和组织大陆记者赴台,都使两岸新闻交流稳步发展。

  两岸新闻交流不能就此止步,向前看还有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两岸媒体互设常驻机构,是新闻交流的题中应有之义,应创造条件,排除障碍,争取实现。我们乐见两岸新闻记者更多的交往和互助,乐见限制新闻采访的规定逐步取消,乐见更多两岸交流的精彩报道。我认为,两岸交流合作,新闻是先行官。新闻向前进,交流长一寸,两岸能合作,百姓无不乐。希望两岸新闻交流继续向前。(乐美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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