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规范福建省涉台工作,服务海西建设,福建省涉台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近日启动。记者25日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2010年10月底前,清理工作将进行总结。
本次清理的福建涉台地方性法规,包括专项涉台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的涉台条款。根据安排,2010年2月底前,法规起草或主要实施部门对法规进行自查,同时,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清理意见。2010年6月底前提出法规清理报告。对需要废止的法规或者只需要对个别条文修改的法规,将采取集中处理的办法,由省政府或者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议案,通过一至两次常委会会议完成个别修改或者废止工作;对于需要作较大修改或者需全面修订的法规,在年度立法计划中统筹安排。 (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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