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9月3日,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生产期间,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强行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声明中还称,产妇跳楼身亡的根本原因与该院诊疗行为无关。
6日凌晨,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针对产妇坠楼事件第二次发布声明,重申主管医生曾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坚决要求以催产素诱发宫缩经阴道分娩,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顺产要求。在声明中,院方还公布监控录像截图,称产妇两次下跪请求家属同意剖腹产。
对此,死者丈夫延壮壮对院方声明内容并不认可。延壮壮告诉记者,“不是下跪,她是疼得受不了,人往下瘫软,我扶都扶不住。” 延壮壮还出示了他与妻子的聊天记录,说没有感觉到妻子有情绪异常。
记者从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了解到,该院坠楼产妇的主治医生李瑞琴已停止工作,配合调查。今天上午,医院负责人表示,目前警方正会同卫生部门、家属、院方做调查,将会尽快给出答复。
一位妇产科医生向记者表示,根据监控录像,产妇在宫口近全开之后还到处走动,存在疑点,“若医院拿不出更为详细的产程记录内容,意味着医院可能存在失职。”
医院:产妇在待产室也无权限制其行为
8月31日20时左右,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住院部5楼,一名待产孕妇从楼上坠下身亡。
9月3日,微博认证为“榆林市第一医院官方微博”针对8·31产妇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第一次发表声明称,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停经41+1周要求住院待产”入院。院方曾表示,检查后医护人员就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并建议剖宫产,然而家属坚持顺产。对此说法,家属并不认可,双方各执一词。
6日1时许,榆林市第一医院官方微博再次发布说明,说明中表示, 8月31日,该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产妇马××跳楼身亡后,该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第一时间成立事件调查组。
对于产妇死因,院方称公安部门已出具书面调查结论:排除他杀,产妇系跳楼自杀。
对于公众关注的究竟是谁拒绝剖宫产问题,院方表示,产妇夫妇在产前签署《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意愿;《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监控视频中产妇与家属沟通被拒绝。
对于为何必须家属签字的问题,院方认为,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此外,该医院认为,产妇系成年人且无精神病史,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即使在待产室内医院也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一般产妇顺产产程长达数小时,中途多数会起身在分娩中心外与家属谈话或散步助产;事发时待产室内共有5名产妇,当班助产士在产房接新生儿,二线助产士在待产室内巡查各产妇产程进展;该产妇曾多次走出分娩中心与家属沟通,因此其最后一次走出待产室时,助产士未料到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对面的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
家属:知情同意书提前10多个小时签字
对于医院的说法,产妇的丈夫延壮壮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网络上传出的《产妇知情同意书》上,两行签字分别是8月30日产妇马某刚住院时,以及8月31日上午产妇进入产房之前签的。
“刚住院的时候,医院给产妇作了检查,说胎儿比较大,顺产可能会比较困难,问我们是选择顺产还是剖腹产。当时,我们的提议是能顺产就顺产,不能顺产就改为剖腹产。”延壮壮告诉记者,当时他还担心,如果选择顺产,中途如果顺产有难度,还能否改剖腹产,因此,他特意询问了医生,“医生说,可以改。”
延壮壮表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家属优先选择顺产,并在《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签下第一行字,“情况已知,要求经阴道分娩,谅解意外。”
8月31日8点左右,产妇马某向延壮壮提出,肚子很疼。“等医生来了之后,我告知医生产妇肚子疼,并再次确认,如果顺产不顺利能够改为剖腹产,所以还是优先选择顺产。”延壮壮表示,此时他才签下《产妇知情同意书》上第二行字,“情况已知,要求静滴缩宫素催产,谅解意外。”
对于院方指出的,医院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行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延壮壮否认。他告诉记者,8月31日下午约6点,产妇出来说疼得厉害,主张剖腹产,“我说,实在不行就剖腹产吧。但是,医生说要再检查看看。”
死者坠楼前给丈夫发短信
延壮壮告诉记者,在产妇进产房到下午6点之前,他曾与产妇有过几次电话联系和发短信,当时并没有感觉到孕妇情绪和身体状态有异常。“第一次大概是上午11点,在电话里她跟我说要吃水果,我就给她买了水果;第二次大概是下午4点,她说要吃巧克力和红牛,我又去给她买了。”但是,两次给产妇马某送吃的,他都无法进入产房,只能委托医护人员送进去。
据当地媒体报道,事发后,孕妇马某的待产床旁柜上巧克力、苹果等食物原封不动放置着。记者获得的延壮壮与产妇马某的短信显示,8月31日13点12分,延壮壮曾给马某发短信询问:“现在咋样了?”马某回复:“就是疼,还慢了,宫口开得慢,还在催生。”
“当时,并没有感到什么不对劲,医生也说情况很好。”延壮壮回忆道。
对于院方公布监控录像称,产妇马某两次下跪,请求家属同意剖腹产,延壮壮也表示否认。延壮壮告诉记者,产妇两次出来都是说疼得受不了,让他跟医生说一下,要剖腹产。“我当时就跟医生再次说,不行的话就剖腹产,但医生说,不用剖了,马上就生产了,并在第一次产妇出来后不久,拿走了小孩的被褥用品。当时我们以为要生了,没想到后面就发生了坠楼。”
专家称应关注医院是否在产程中尽职
曾在浙江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有过多年临床经验的妇产科大夫田吉顺告诉记者,产妇在待产室可以走动,医生不会限制产妇的自由,有时候也会鼓励产妇走动以便顺产。
在田吉顺看来,这次事件中,关注的焦点被带偏了,真正应该注意的是医院是否在产程中尽职。根据医院披露的外科护理记录单,8月31日17点50分,马芳(化名)的宫口近全开,“根据监控录像,产妇在宫口近全开之后还到处走动,在我看来是有疑点的。”
田吉顺说,临床认为,如果顺产,产妇宫口近全开意味着快要生了,距离生产最多不会超过两个小时。一般来说,若超过1个小时还未生,医生要考虑是否难产。因此,在宫口近全开之后,医生、护士应该随时关注产妇的情况,并且隔一段时间记录产妇的生产指征。
然而,根据医院目前披露的护理记录单,17点50分到19点19分只有3次记录,并且没有宫口开全、胎儿头位情况等关键信息,只强调产妇“极不配合,家属表示理解,拒绝手术”等内容。
田吉顺认为,按照正常顺产流程,到19点19分,医生应该已经开始指导产妇生产,或者判断是否难产而改为剖腹产。若医院拿不出更为详细的产程记录内容,意味着医院可能存在失职。
田吉顺告诉记者,尽管医院对外称多次要求改为剖腹产,但至今未拿出符合剖腹产指征的证据。此前披露的《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和护理记录单显示“脐带异常?”和“巨大儿?”“胎儿头部偏大”3项内容,均不可作为难产的指征。“脐带如何异常,医院没有说清楚;而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其实也是很常见的,现在足月胎儿平均双顶径为95至97mm,99mm不算什么。”田吉顺说。
在田吉顺看来,不论家属和产妇最终是否要求或拒绝剖腹产,医生的判断始终是最为重要的。在产程中,除了肩难产(指胎头娩出后,婴儿肩膀卡在骨盆出口处导致难产),一般都可以立即由顺产改为剖腹产,不存在宫口全开而无法剖腹产的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产妇没有任何剖腹产的指征,医生都会想办法说服产妇和家属顺产,毕竟剖腹产的风险比顺产高不少。”
田吉顺介绍,每家医院在产妇入院之后都会按照流程填写《住院知情同意书》、授权委托书等,尽管法律规定医院应首先尊重清醒病患自身,但若医生和患者都认为要手术,而家属拒绝手术,医生往往是不会手术的,“每台手术都有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医院将面临家属的指责,为了避免这类情况,都会尊重家属的意见。”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