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申思、祁宏、江津、李明走上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这四人是迄今为止足球腐败案中被诉的最著名球员同时也是前国家队的队员,他们的受审将为中国足球敲响新的警钟。
其实,足球腐败案涉及的球员数量远不止于此,众多出现在腐败案里的球员,收钱的送钱的,共同铸造了球员的众生百相:在这片曾经并不纯净的土壤里,相当多的球员或主动或被动,加入了腐败链条,成为其中的受害者或害人者。
接受黑钱让球员害人害己
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共同因为2003年上海国际队与天津泰达队的甲A末场比赛受审,是目前为止涉案球员中获利最多的球员,一场球每人200万元的价码令人触目惊心,虽然法庭尚未宣判,但四人将为这些黑钱付出的代价可想而知。
虽然这四名前国脚拿到手的钱数量最大,但这四人在比赛中的表现却并不是最突出的;而青岛海利丰队的球员们则是在比赛中表现最为疯狂,为了达到俱乐部董事长杜允琪的进球要求不惜将球向自家的球门射去。
送给球员的黑钱,不管是在赛前还是赛后,其目的自然是为了操纵比赛的结果,而球员们接受了黑钱当然要为其“办事”,体育比赛的公平原则因此而受到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