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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被控17项罪名涉案148余万 对罪行基本无异议

时间:2012-04-26 08:56  来源:新华网

  随着25日18时11分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中国足协原副主席南勇被带离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大楼,历时8个多小时的庭审终于结束。由此,一直被饱受猜测的南勇涉案数额终于大白天下,而此案审结也宣告始于2011年12月19日的足球假赌黑案法庭审理结束。法槌下落之时值得深思的,不仅仅是案件的当事人以及案外侥幸未能落网者,也包括首次承担这次足球审判的相关单位。

  南勇今年50岁,吉林延边人。因涉嫌操纵足球比赛等因而从中收受贿赂,于2010年3月被辽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5日对其的庭审超过了8个小时。具体庭审过程包括:上午8点30分进入第21法庭接受审判;中午11点50时被带出法庭休息、吃饭;下午13时接着开庭,18时11分庭审结束。

  据南勇案件的辩护人——北京太平洋中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建飞、北京新太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小洋25日午休时介绍,南勇被公诉方指控17项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达148.9万元,大多涉嫌犯罪事实为俱乐部升降级、裁判安排“关照”比赛、送名表或钱物等事件。148.9万元,这与此前相关人士透露或猜测的100余万元或300余万元均有出入。

  南勇的辩护人及参与旁听的人员均向记者证实,南勇在庭审中情绪比较稳定,精神状态也不错,对多数被起诉的事实和所出示的证据基本没有异议。不过其辩护律师对一些犯罪事实的定性提出异议。

  对于南勇涉嫌受贿犯罪的具体事实,社会各界一直较为关注。起诉书显示:自1999年至2009年间,南勇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便利的机会,更多地涉及俱乐部升降级、裁判安排“关照”比赛、运动员出国深造、教练员工作便利等事宜,从中大肆收受相关人员所送的钱财或名表、贵重物品等。10余年间,其共计收受他人财物合计148.9万元,涉嫌的受贿犯罪事实17笔,平均单笔受贿8万余元。其所涉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山东鲁能俱乐部分两次送给他50万元;1999年甲A联赛第24轮,面临降级的沈阳队找到了南勇,希望在保级方面提供帮助。沈阳海狮成功保级,南勇也多次得到了感谢费,感谢金额达到40万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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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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