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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立大陆首家涉台法律事务研究机构(图)

2013年12月11日 21:2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北京市法学会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于12月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图片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2月11日消息 北京市法学会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于12月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许海峰当选为研究会会长,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成立的首家涉台法律事务研究机构。

  会议通过了研究会《组织规则》,选举产生了理事会,随后召开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了常务理事会组成人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许海峰当选为研究会会长。政协北京市海淀区委员会常委、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北京市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腾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高级检察官吉祥生,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振峰,中共海淀区委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林虹,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文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室主任谢鸿飞,中国政法大学台湾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冯霞当选为副会长。沈腾当选为秘书长(兼)。

  理事会推选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原部长张福森任名誉会长。聘任中共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为总顾问;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台湾事务委员会主任马玉萍为顾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卫国,香港大公报驻北京分社社长王文涛,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卞建林,香港亨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邓予立,清华大学台湾事务研究所所长刘振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孙宪忠,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海淀区对外友好协会会长周来升,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建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生为专家顾问。

  研究会理事会共计42名理事,集中了一批在大学、科研院所及相关部门从事涉台法律问题研究、交流的重要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工作者,不少理事还是国内相关领域的法学权威。

  当选会长许海峰指出研究会的成立是适应两岸和平发展的需要,是北京法学界的大事、喜事,必将对我国涉台法律的完善产生积极的影响。研究会将在涉台法律事务理论研究和涉台法律事务服务实践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表示研究会将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市法学会的具体指导下,全体会员一定会团结合作,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努力使研究会在理论上取得一定突破、在涉台法律服务上取得长足进步,为两岸和平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玉龙代表市法学会讲话。他认为,研究会是涉台法律研究和法学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是两岸法学界、法律界相互交流的一个重要桥梁。他期望研究会努力培养研究人才,创新研究成果,成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法律智库,成为两岸法学界、法律界加强交流合作的重要纽带。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代表法学会主管部门讲话。她指出,涉台法律研究工作在法律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契合党和国家关于法律研究的总体部署。她希望:研究会要坚持以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指导研究工作,确保研究会发展的正确方向;要从法理和实务的角度,全面深入研究两岸关系重大课题,为今后逐步破解各种难题提供法理基础;要加强两岸法律界交流,开创两岸法律界交流合作新局面;要发挥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多做工作、多出成果,为促进两岸和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出席大会的成员有原中共中央台湾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李炳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许海峰、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台湾事务委员会主任马玉萍、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玉龙、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海淀区对外友好协会会长周来升。大会由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林虹主持。(中国台湾网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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