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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喊冤称自己没有贪污 检察官痛批法院错判

2013年07月19日 10:5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林益世夫妻昨天下午都穿着白色上衣,十指紧扣一起赴“高院”接受庭讯。(图片来自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7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一审依公务员恐吓得利等罪轻判林益世7年4月,引来外界声讨。全案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昨(18)日首次开庭,林益世一反以往委屈、低调的态度,当庭驳斥检方的指控,大声喊冤“我没有贪污”。

  莅庭的检察官痛批,台北地方法院自创法律见解,曲解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做出有利被告的推论,是错误判决。林益世2010年任“立委”时收受陈启祥6300万(新台币,下同),在台“行政院秘书长”任内索贿8300万,都已构成贪污,请求法院重判。

  林益世夫妻昨天下午都穿着白色上衣,十指紧扣一起赴“高院”接受庭讯,林益世经多日的休养后,已恢复以往圆滚滚的丰腴体型。林母沈若兰则是在律师陪同下,独自步入法庭,她的弟弟沈焕章因脖子开刀,戴固定器抱病出庭。

  林益世称没主动要过钱 都是选民服务

  昨日庭讯由承审法官白光华独任审判长,进行准备程序,检察官认为,根据“一刀弊命”光盘内容,并佐以陈启祥的证词,林益世已触犯贪污罪、林等家人共犯洗钱等罪,但台北地方法院却无视犯罪铁证,予以轻判,无法让人信服。

  听到检察官的严厉指控,林益世有别以往在庭讯时动辄泪洒法庭、全权委由律师发言的态度,亲自为自己答辩。他说,自己没有贪污,在“立委”任内所做所为都是选民服务,从来没有贪污的意思,更没主动开口要过钱。

  林益世解释,因为郭人才是他重要的桩脚,才会答应郭的请托,帮陈启祥居间协调,取得与中联公司的转炉石契约。他没有利用“立委”权势,而是以私人交情,向民营企业中联、中耀争取公平的合约。

  林益世妻子:光明正大存钱 来源没过问

  林益世也否认担任台“行政院秘书长”时,曾向陈启祥索贿,他辩称,就是因为当“秘书长”后,不再帮陈洽谈转炉石、炉下渣续约事宜,才可能因此引起对方不满,变造录音光盘后,向媒体爆料,诬指他收受、索取贿赂。

  随后,彭爱佳也义正词严地为自己辩护,说没办法接受检方指控她洗钱,她是用自己名字光明正大到银行开设保险箱,从未隐藏、伪装。她将婆婆沈若兰委托代保管的现金原封不动存放在保险箱,至于金钱来源,基于家族伦常,她根本没有过问。

  林母沈若兰哽咽:只暂代保管一个现金袋

  沈若兰则委屈地说,她不是贪污共犯,没有犯罪,不知道儿子林益世与陈启祥间有什么关系,只是帮忙林益世拿了一个装有现金的纸袋,暂时代为保管。放在银行保险箱的现金,都是已逝的丈夫林仙保、儿子林益世多年从政所得,没有涉嫌洗钱,讲到激动处一度哽咽。

  林益世的舅舅沈焕章、沈焕瑶表示,只是受姐姐沈若兰之托,到银行开立保险箱,供沈指示存放现金,不知钱的来源与流向,但坚信姐姐不会做违法的事。(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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