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少女因父母离异,自小与父亲、叔叔等人同住,却让她成为泄欲工具。(漫画来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7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一名少女因父母离异,自小与父亲、叔叔等人同住,却让她成为父、叔二人的泄欲工具。她多次遭二人猥亵,叔叔还曾伸狼爪性侵。去年她离家到干爸家住,竟也难逃干爸咸猪手。新北地检署昨(8)日依强制猥亵等罪起诉少女的父亲、叔叔与干爸。
检警调查,自2008年间,当时小芬(化名)还未满14岁,叔叔利用与她同住的机会,多次猥亵小芬,还曾用手指性侵,让她身心受创。小芬父亲也是匹狼,自2010年到2011年间,多次借着酒意,强行抚摸小芬的胸部与下体,事后拿钱给小芬,企图打发她。
2012年间,小芬因为与家人发生激烈的争执,不想再住在家中,离家出走到干爸家中借住。没想到干爸也是狼,竟趁小芬熟睡时猥亵得逞。
由于小芬家中复杂,有天老师找小芬聊天时,小芬才向老师哭诉遭最信任的家人猥亵,令她不知该如何是好。在老师鼓励下,出面揭发三匹狼恶行。
检方侦查时,三个人都否认犯行,辩称是喝醉后不小心碰到小芬,绝对没有猥亵的意。但检方最后仍然采信小芬说法,昨天侦结将三人依强制猥亵等罪起诉。(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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