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一单亲妈妈为再婚 逼13岁女儿隐瞒遭男友性侵

2013年05月01日 10: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一名单亲妈妈,去年发现13岁女儿遭同居男友性侵犯,气得当场报警。但事后疑似为与男友结婚,竟不追究,改口谎称因两人吵架,才拿男友精液涂抹在女儿下体诬告报复,还要女儿改口供称“被网友性侵”。法官审理时认定供词不足采信,日前,判该男友10年有期徒刑。律师认为,该单亲妈妈恐涉伪证、教唆伪证罪。

  据报道,台检警调查,离婚的单亲母亲与简姓男友(40多岁)同居,她与前夫育有一对儿女,去年8月她外出找儿子时,男友性侵了她13岁的女儿。当天,少女向母亲说:“叔叔脱掉我的裤子,把他尿尿的地方,放到我尿尿那个地方。”其母气得拿剪刀找男友理论,并带着女儿到警局报案。不料,隔天单亲母亲改口称“女儿被网友性侵”,谎称她事先将男友精液装袋,因两人吵架,所以在女儿下体涂抹精液诬告男友。少女得知此事流泪不语,难过说:“担心妈妈为了叔叔自杀,不敢讲实话。”

  台湾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发现,少女阴道深处验到嫌疑人DNA,仅插入射精才有可能,加上嫌疑人与其女友供词矛盾,因此判处嫌疑人10年有期徒刑。

  律师廖芳萱表示,这名单亲母亲的行为可能触犯伪证、教唆伪证罪,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国台湾网 黄艳艳)

  新闻中心 两岸 社会 国际 台湾频道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