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7日消息 新北一名男子日前在小区大学,结识与他同样年逾半百的妇人。日前他受邀到妇人家中做客,在对方家里喝酒唱歌,不料事隔2天,男子竟然报案称遭妇人性侵得逞。男子表示当天酒后对方强脱他衣裤,结果他因患有“五十肩”无力抵抗,而被对方性侵得逞。遭指控的妇人否认性侵,新北地检署调查后也以罪证不足将妇人不起诉。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这起罕见的男子指控遭妇人性侵的案件,发生在新北市。一名50多岁的男子指控,他在去年12月4日在小区大学认识58岁的李姓妇人,2人相谈甚欢,隔天相约出游,结束后又到李妇家中续摊。不料几杯黄汤下肚后,李妇竟强脱他衣裤,还将他压制在床上对其性侵。
男子表示自己因罹患“五十肩”,手痛无法反抗,才会让对方得逞,当时脑中一片空白、惶恐。隔2天,男子竟然报案称遭妇人性侵得逞。李妇辩称,当天邀请对方到家中聊天唱歌,之后因气氛使然而拥抱、接吻,发生性行为是对方要求,她并未强迫甚至伤害对方。她表示可能是因为她拒绝和男子交往,对方才会老羞成怒来提告。
检方询问男子,事发后为何不立刻报案,他声称当天遭性侵离开后,对于女方行为百思不得其解,曾打电话给李妇问原因。“我有打电话问她为何对我做出这种行为,是对我有意思还是玩一玩,她说她对我很钟情,我对这答案不满意,但尚可接受。”但检察官认为男子若真遭性侵,本有机会可逃离或寻求协助,不可能会再到李妇家中过夜,此举有违常理,因此认定2人应该是合意性行为,判决李妇不起诉。(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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