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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火车性爱派对18“裸”汉判无罪 台网友嚷着要报名

2013年04月12日 10:3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当时未成年的女主角“小雨”,在性爱派对案爆发后,一度遭台“社会局”安置。(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4月1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铁列车性爱派对案去年轰动全台湾,台检方认定,主办人蔡育林与5名工作人员安排1女战18痴汉,依图利媒介性交罪起诉;但法官判定,仅蔡育林有罪。台湾网友昨质疑怎会只有1人有罪,也有人声援蔡男,“图利媒介性交罪,他有图利吗?而且打炮的是犯啥罪?”另有网友说:“那18个人都无罪吗?下次我一定要报名。”

  据报道,法官认为,蔡育林向每人收800元(新台币,下同)举办性爱派对后有余款却未退费,还拿去与工作人员庆功聚餐等,已从中牟利,昨将他判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但5名工作人员未获金钱报酬非共犯,无罪。台湾“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长”姚淑文担心,往后类似18痴汉的犯罪者会拿此案卸责,建议无罪也应接受辅导教育。(中国台湾网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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