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前台当局“消防署长”黄季敏涉受贿贪污案被收押,3个月羁押期将届满,台北法院合议庭昨天提讯黄了解他声请具保停押理由,黄季敏当场泪崩,泣诉自己是冤枉的,不愿含冤而死,批办案单位犯了不查明金钱来源等3个错误,希望交保可以搜集有利证据。
不过,审判长反批他当初未诚实申报财产,任期期间手头有新台币几千万元现金未申报,且没有任何投资账本,让人很难相信未涉贪腐,直言若交保可能有串证之虞,谕知将在3月26日届满羁押期限前做出裁定。
昨日提讯,黄季敏还是否认所有被诉犯罪情节,并强调去年8月底他被移送地检署时,听到记者说他贪污黄金十几公斤,他非常生气,“因为事实都被扭曲,被羁押也不能说明”。
黄季敏强调,案件侦办过程中,犯了不查明金钱来源,就说是贿款,款项已告知是投资资金,却仍未查明,交付的是现金不是汇款等3个错误。
他还打出哀兵牌,声称被移送当日血压飙到197,羁押期间还曾发生2次心脏病,泣诉不愿诚信被践踏后死了,更不能含冤而死,希望能获得交保,搜集有利自己的证据。
审判长听完黄季敏的陈述,当庭提出质疑,认为黄季敏强调买黄金是自己的钱,为什么当年担任“署长”时,却没有诚实申报财产。没有诚实申报,就会影响可信度。(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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