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贪案开庭 胞兄承认行贿

2013年01月22日 07:5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北地方法院21日开庭审理台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贪案,黄季敏的哥哥黄文宙以被告身份出庭。(图片来源:《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1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台当局前“消防署长”黄季敏贪渎案,昨(21日)天首度开庭。黄季敏胞兄黄文宙当庭承认行贿与围标等罪,供称台“消防署”采购消息都由弟弟提供,每次收取回扣也都告知弟弟,更曾叮嘱同伙王经武“只要牵涉到‘消防署’的案件,都要算我弟弟一份”。说词“咬死”黄季敏,法官今日下午将提讯在押的黄季敏。

  台北地检署去年依贪污罪起诉黄季敏等13名官商,认定黄季敏在9个台“消防署”标案中收贿1924万元(新台币,下同)。北院昨召开准备程序庭,除厂商陆重光只认围标不认行贿,黄文宙、厂商王经武、钟素梅及台前“消防署”通讯科科员罗财全等4人则全盘认罪。

  黄季敏移审时供称“与二哥感情一般”、“根本不知二哥参加‘消防署’标案”。但黄文宙昨陈称,他从不进台“消防署”,弟弟会告诉他“消防署”将进行哪些采购。采购成功他也会将佣金金额回报弟弟,钱则暂存他名下银行或公司,还交代王经武只要是台“消防署”案子,佣金都要算弟弟一份。

  黄文宙相当自豪自己的记帐功夫,表示任何金流在帐目上一清二楚。供称搜索灯案中回扣共40万元,他与王经武各分15万元,从帐册上给黄季敏10万元佣金,因为金额太小才没有通知弟弟。(中国台湾网 周剑)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