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前“消防署长”黄季敏涉贪案今天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黄季敏在羁押庭庭讯时表示,遭收押禁见后,部分公务员吐露不实案情,导致他名誉零分,生不如死。
黄季敏等人涉嫌在办理“消防署”2002到2006年度防灾救难器材采购案时收受贿赂,检方认定黄季敏收受新台币1924万元,25日依贪污等罪嫌起诉,求处无期徒刑。
台北法院下午开羁押庭,黄季敏面对检方指控,否认收贿,对标案部分,则不是反复说“署长”只负责推动政策,不知投标案内容、验收细节等,就是表示标案是由下属承办。(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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