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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季敏出庭否认收贿 坚称钱财为自己早年投资所赚

2013年02月06日 14:3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消防署前署长”黄季敏涉贪救灾经费案,台北地院今(6)日首度提讯在押的黄季敏到庭,他仍否认收贿,还帮被告部属喊冤表示,救灾设备都不是限制标,也没有绑规格,一切依程序处理。

  黄季敏表示,他早在2002年就开始买黄金,每次约买1、2公斤,2008年预估会大涨,就透过南部银楼以1公斤70多万(新台币,下同)买了30多公斤,后来又以每公斤160多万元卖出。此外黄也自清,交给胞兄黄文宙的3600万元不是贿款,而是自己的私房钱,是早年股票上万点时,投资股票赚来的,约赚到4、5千万。

  最后,黄还抱怨每次律师接见讨论案情都不能带东西,希望能交保。法官响应若要申请交保,请尽快提申请状。(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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