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苗栗一礼佛者犯色戒性侵外佣被判刑

2012年08月16日 21: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苗栗三义某佛像艺品店陈姓业者,因妻子罹病不便行房,竟多次性侵照顾妻子的菲籍看护,苗栗地院今天判陈男6年6月徒刑。

  年过60岁的陈姓业者为逞一己私欲,多次将狼爪伸向照顾自己枕边人的菲律宾籍看护工。

  判决书指出,陈男因妻子生病,透过仲介雇用一名菲籍女子到家中协助照顾,从事看护、清洁等工作。去年3月间,陈男强拉女子到房间性侵得逞。事后也利用机会性侵看护,前后共计5次。

  判决书表示,陈男不理会被害女子每次被性侵时惊慌哭泣,还出言恐吓“说出去你会死”或是“把你送回菲律宾”,导致女子恐惧,体重从原本55公斤暴瘦到39公斤,还严重落发出现圆形秃。最后不堪受辱,打电话求助县府社会处,后续侦办及审理期间,只要提及案情常会情绪激动,泪洒法庭。

  法官审理时一度引用台湾谚语“一手念经、一手摸乳”痛批陈姓男子身为佛像馆经营人,经常礼佛,竟行奸淫之实,造成女子身体心理严重创伤,妨害台湾名誉,也玷辱佛教界清誉。

  案经检方起诉后,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以犯强制性交罪,判处陈姓雇主有期徒刑6年6月。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周剑)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