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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女董事长陈敏熏替陈水扁家作伪证被判10月刑

2012年08月16日 15:0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北101前董事长陈敏熏涉嫌作伪证被判10个月,附带义务劳动160小时。(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8月1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101前董事长陈敏熏曾给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千万新台币买官被判,法院今审理他案,判决她在公务机要费案中,涉嫌替陈水扁家族作不实供述,依照伪证罪判处10个月徒刑、缓刑3年执行,缓刑期间须提供160小时的义务劳务确定。

  台北地检署日前发出传票,传她在今天上午到案执行,不过陈敏熏因户籍地在士林地检署,遂已向台北地检署声请移转到士林地检署执行,今天上午未到案。台北地检署表示,在上周五已同意陈敏熏的声请,目前卷证都已送到士林地检并嘱托执行,未来如何与陈敏熏协调,处理这160小时的义务劳务,由士林地检署全权处理。(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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