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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后态度不佳不认罪 陈敏薰因伪证罪从重判刑1年半

2009年09月02日 08:4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陈敏薰。台湾《苹果日报》资料图

  中国台湾网9月2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北101大楼前董事长陈敏薰昨因伪证罪被判刑1年半,比同样说谎的陈水扁家成员都重,原因除了吴淑珍等人都认罪获减刑,陈敏薰不认罪之外,她出庭应讯时多次被合议庭纠正“不要再闪来闪去”,仍选择硬拗,被指犯后态度不佳,合议庭还认定,她给吴淑珍的1000万元(新台币,下同),根本就是买官钱。

  陈敏薰是针对“有无送1000万元请托陈水扁夫妇乔大华证券董事长职务”一事,在接受台检方特侦组侦讯时坦承花钱买官,特侦组据此追加起诉陈水扁夫妇,但以该案法条不罚行贿人为由,将陈敏薰不起诉处分,意即陈敏薰若维持承认行贿也不会有刑责。可是她为扁案作证时却大翻供,全盘否认,因而被起诉伪证罪。

  被誉为“最美丽董事长”的陈敏薰,原是开发金控董事长,2004年4月开发金控改选董监事,陈敏薰遭遇台湾中信证券集团辜仲莹的挑战,为求连任,她央请吴淑珍关说当时的台当局“财政部长”林全,企图将改选日期提前,但被婉拒。

  辜仲莹后来与官股连手入主开发金控,陈敏薰又向吴淑珍求官,表示“愿退而求其次”,转任开发金控子公司大华证券董事长。陈敏薰并叫秘书送一张面额1000万元汇票,到玉山官邸给吴淑珍亲收。几天后,陈水扁就在假日打电话给林全,要林全安排陈敏薰接任大华证券董事长。

  林全出庭证称,吴淑珍仅来电一次询问能否提前改选,经他解释不妥即作罢,但陈水扁却很坚持。林全表示,当时他以书面报告向陈水扁建议另给陈敏薰“有尊严的安排”,但陈水扁却因命令未能贯彻而“甚感不悦”,陈敏薰更自恃有陈水扁夫妇撑腰,拒绝被安排转任台北101金融大楼当董事长,直到马永成代表陈水扁出面,陈敏薰才软化接受。

  陈敏薰去年底到特侦组招认送钱求官,今年4月2日到台北地方法院出庭却翻供,坚称没和陈水扁夫妇谈过想出任大华证券董事长,更没请托帮忙争取,但有找吴淑珍谈心,并捐1000万元献金给民进党请吴淑珍转交。为证明和吴淑珍情同母女,陈敏薰还当庭大谈介绍“刀疗法”给吴淑珍报答疼爱的故事。

  然而翻供后的关键问题,例如从不捐款民进党的陈敏薰,为何挑在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后捐款、为何不直接送到民进党却托吴淑珍转交又不索取收据节税,陈敏薰回答闪烁,辩称选前没钱、请吴淑珍转交比较有面子、相信吴淑珍不会暗杠、“做人要有礼貌”不会向吴淑珍催讨收据等语,还牵拖到特侦组应讯前没睡好、太紧张导致没讲清楚。

  伪证案审判长陈兴邦当庭挖苦陈敏薰证词“就像门里面有人跑来跑去、闪来闪去”,要陈敏薰“针对问题回答,不要顾左右而言他”,陈敏薰仍硬拗,更当众撂粗口,指开发金控改选过程“被一群大男人欺负”、“本小姐不愿啦”,并强调清白很重要,拒绝认罪。合议庭认为她硬拗、犯后态度不佳,从重判刑。(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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