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扁家人伪证案一审宣判 吴淑珍判1年陈幸妤等3人半年

2009年09月01日 16:1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陈水扁妻儿所涉伪证案下午4时一审宣判,陈水扁的妻子吴淑珍涉嫌教唆伪证,判刑2年,减刑为1年;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涉嫌作伪证,判刑1年,减刑为6个月;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涉嫌作伪证,判刑1年6个月。

  陈水扁的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等人,在台“高检署”前查黑中心与特侦组侦办公务机要费等案期间,有多次供词前后不一的状况,被特侦组在今年5月中旬列为被告。前101大楼董事长陈敏薰则因在特侦组及台北地方法院侦审扁案期间,也有多次供词不一的状况,被特侦组认为有作伪证之嫌,也被列为被告。

  6月3日,特侦组移送该案至台北地检署侦办。在台北检方侦办过程中,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均坦承作伪证,并表示是受母亲吴淑珍指示,希望能够换取缓起诉或免除其刑。吴淑珍也承认是其要求子女作伪证。6月30日,台北检方将吴淑珍列为教唆伪证罪被告。

  7月17,台北地检署将吴淑珍、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和陈敏薰5人提起公诉。台北检方认为,陈幸妤、陈致中和赵建铭符合“在审判确定前认罪”的法律要件,起诉时请求法官予以减轻其刑。

  台湾《联合晚报》此前分析文章指出,被控教唆伪证的吴淑珍,以及陈幸妤、赵建铭及陈致中等四人,因坦承犯罪,有机会获得轻判,但因伪证罪不得易科罚金,加上吴淑珍、赵建铭及陈致中另有前案在审,唯独陈幸妤最有机会获得缓刑。

  不过,因应今天易服社会劳动新制的上路,如果合议庭宣告陈幸妤等扁家成员6个月以下徒刑,纵使未获缓刑,扁家人到时还是可声请易服社会劳动,不用坐牢。至于唯一不认罪的陈敏薰,处境则相对不利。(高大林)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高大林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