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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跆拳道女教师猥亵男学生 二审仍被判2年

2012年05月21日 09: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女教师 资料照片

    中国台湾网5月2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某初中一名跆拳女教师,前年被爆性侵15岁初三男学生。女教师当庭辩称被性侵,但一审认为她曾是跆拳高手,不采信她的说词,判刑2年。女教师不服上诉,近日二审仍维持原判。

  报道称,女教师因高中时曾经是跆拳道高手,负责指导学校的跆拳道选手。2010年3月,她带着当时15岁的初中跆拳道男队员,前往台东参加台中运比赛后,利用与男学生一起搭乘学生父母驾驶的车回台北时,趁前座男学生母亲熟睡、父亲专心驾驶之际,在后座以外套遮掩,趁机以手猥亵初三学生。

  随后,男学生在学校午休、课后单独辅导时,多次与女老师发生性行为。女老师后来因双方年纪差距过大、有意疏远,男学生觉得感情受骗、心情不佳,向辅导老师透露“台中运回来之后,爱上不该爱的人”,称与被告有亲吻、拥抱行为,并在被告引导下,发生性行为。(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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