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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狼父悖逆人伦性侵女儿74次 被判15年

2012年04月23日 17:4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彰化县1名男子涉嫌从2010年开始,利用女儿睡觉机会,性侵猥亵幼女74次,彰化地方法院今天作出判决,依强制性交等罪嫌,判处男子有期徒刑15年。

  彰化地院判决书指出,涉案男子和妻子分房,单独和女儿睡在同一间房,而男子从2010年6月起到隔年10月底,每周都会挑选1天,利用和15岁女儿同睡机会,不顾女儿反抗,性侵女儿。

  彰化地院法官认为,男子身为父亲,无视女儿反抗,一再对被害人性侵,长达1年5个月,举动已悖逆人伦,对被害人造成一生无法抹灭的心理创伤,因此依强制性交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15年。(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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