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2次偷喝商场饮料解渴 新北一女子被处罚金3000元

2011年11月27日 13:2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新北市一名39岁的詹姓女子去年7、8月间,分别在大卖场及百货公司内,偷喝苹果酒与柳橙汁,还称无钱可付。法院日前依盗窃罪对她处以罚金3000元(新台币,下同),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新北市詹姓女子分别于去年7、8月间,在大卖场与百货公司内,窃取10元的苹果酒与25元的柳橙汁各1瓶,喝完后称没带钱企图离去,遭店员报警处理。

  报道称,受审时,詹姓女子极力否认盗窃行径,称因为自己口渴才取用饮料,结帐时发现没带钱,才向收银员说“这是我喝的,但是我没带钱”,并无盗窃意图。

  法院认为,詹女均以相同手法擅自取用商店陈列贩卖的饮料,且2次犯案时间仅隔4日,足见明显盗窃意图,依盗窃罪对她处以3000元罚金,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李帅)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