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新北市一名39岁的詹姓女子去年7、8月间,分别在大卖场及百货公司内,偷喝苹果酒与柳橙汁,还称无钱可付。法院日前依盗窃罪对她处以罚金3000元(新台币,下同),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新北市詹姓女子分别于去年7、8月间,在大卖场与百货公司内,窃取10元的苹果酒与25元的柳橙汁各1瓶,喝完后称没带钱企图离去,遭店员报警处理。
报道称,受审时,詹姓女子极力否认盗窃行径,称因为自己口渴才取用饮料,结帐时发现没带钱,才向收银员说“这是我喝的,但是我没带钱”,并无盗窃意图。
法院认为,詹女均以相同手法擅自取用商店陈列贩卖的饮料,且2次犯案时间仅隔4日,足见明显盗窃意图,依盗窃罪对她处以3000元罚金,全案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李帅)
[ 责任编辑:李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