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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院”集体涉贪法官交保 检方二次提出抗告

2011年02月23日 13:5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3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日前撤销岛内司法官集体涉贪案的交保裁定,台北地方法院15日审理后,仍裁定前法官陈荣和、蔡光治、蔡的友人黄赖瑞珍维持交保。台特侦组不服裁定,今天再度向台“高院”抗告。

  报道指出,台特侦组执行正己项目,发现遭控贪污的前“立委”何智辉涉行贿台湾前“高院”法官陈荣和、李春地等人以求脱罪。去年11月,台特侦组起诉13名被告,并羁押陈荣和、蔡光治、邱创舜与段美月夫妇、女子黄赖瑞珍等人。

  台北地方法院1月27日开庭审理,裁定陈荣和、蔡光治、邱创舜、段美月、黄赖瑞珍以新台币60万到20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检方认为5人仍有逃亡、串证之虞,提起抗告。

  台“高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仍有与何智辉串证之虞,因此撤销陈荣和、蔡光治、黄赖瑞珍的交保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裁。台北地院15日仍裁定3人交保。台特侦组在21日收到裁定后,认为台北地院的具保裁定,认事、用法多有违误的情形,23日上午向台湾“高院”提起抗告。(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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