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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有色有女人 台4法官被特侦组移送议处(图)

2011年01月14日 10:1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检方特侦组侦办“正己项目”,发现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天麟等4人,均有婚外情,甚至与当事人有不当饮宴,违反检察官守则、法官守则。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国台湾网1月14日消息 台检方特侦组侦办“正己项目”,发现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台湾“高等法院”法官陈荣和、蔡光治及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天麟4人,均有婚外情,甚至与当事人有不当饮宴,违反检察官守则、法官守则,特侦组检察官郭永发昨天将4人分别移送台“司法院”、台当局“法务部”议处。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法务部”日前出版一本新书《检察故事》,以“有笔、有书、有肝胆”,形容多名检察官办案的心路历程。但特侦组移送的4名司法官,在公务外行径则是“有酒、有色、有女人”,堪称是另类的“检察故事”及“法官故事”。

  台检方特侦组在移送资料中,特别附上大批司法官与女友亲昵调情对话的监听译文、及司法官与女友上宾馆偷情的画面。

  移送资料显示,已婚的陈荣和在1992年担任板桥地方法院法官时,与一魏姓女子交往。

  至于蔡光治则有3名女友,在1991年担任板桥地方法院庭长期间,就与已婚的黄赖瑞珍交往,甚至自2005年起至去年7月“正己项目”搜证期间,还发现蔡光治与另外两名已婚女子,经常发生性关系。

  检调监控发现,蔡光治经常利用午休时间到台北市“家美饭店”及“星辰HOTEL”,曾经一周上宾馆多达3次。另邱茂荣、林天麟均已婚,邱茂荣1998年间在某案件侦查中与一名女子发展为不正常男女关系。林天麟则于2000、2001年间与一名女子交往。

  此外,前“立委”何智辉因涉及多起贪污案件,分别遭查黑中心及台北地检署侦办,何智辉为摆脱追诉,透过蔡光治请林天麟刺探侦查讯息及关说承办检察官,林天麟席间应允帮忙,并与何智辉、蔡光治餐叙10次。但事后林天麟予以敷衍,实际上并没有关说承办检察官,特侦组认为林天麟曾参与不当饮宴。

  台检方特侦组检察官郭永发昨天将4人分别移送台“司法院”、台当局“法务部”议处。 (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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