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以有逃亡、串证之虞为由,撤销涉贪前法官陈荣和、蔡光治及蔡光治友人黄赖瑞珍的交保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裁。
台特侦组侦办正己项目,发现遭控贪污的前“立委”何智辉涉行贿前“高院”法官陈荣和、李春地等人求脱罪,去年11月起诉13名被告,并羁押陈荣和、蔡光治、邱创舜夫妇、女子黄赖瑞珍等人。
台北地方法院承审合议庭1月27日开庭时,裁定陈荣和、蔡光治、邱创舜、段美月、黄赖瑞珍以新台币60万至2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检方认为5人有逃亡、串证之虞,提起抗告。
台湾“高院合议庭”认为,何智辉从案发至今逃亡在外,且何智辉与蔡光治多次讨论行贿方式与进度,蔡光治目前仍不认罪,因而与何智辉有串证之虞。台“高院”并认为,陈荣和与蔡光治涉犯重罪,有逃亡、灭证的高度可能,认为地院认为2人没有逃亡事实,仍有斟酌余地。而黄赖瑞珍则因与蔡光治关系匪浅,并曾试图串证维护蔡光治,因而撤销交保裁定,发回地院重裁。
至于律师邱创舜、段美月夫妇交保裁定,台“高院”认为同案被告张炳龙已遭缉获,并调查完毕,没有羁押必要,驳回抗告。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说,台北地院将等收到相关卷证资料后,再由承审合议庭决定开庭时间。(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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