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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特侦组拒绝续查连胜文遭枪击案 称“没必要”

2011年01月21日 23:25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板桥地检署今日下午侦结连胜文遭枪击案,认定嫌犯林正伟是误击连胜文。连胜文透过律师要求全案应移交台特侦组侦办。台特侦组晚间表示,全案并无提升至台特侦组侦办的必要。

  板桥地检署起诉林正伟并求处极刑,检方认定林正伟当时要枪击的对象是新北市议员陈鸿源,但因仅凭竞选旗帜等识别陈鸿源,案发当天冲上造势舞台,错将已互调位置的连胜文当成陈鸿源,进而枪击。

  连家不满检方结论,透过律师开记者会,要求台“检察总长”黄世铭将枪击案续交台特侦组侦办。

  台特侦组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台特侦组职司正副台湾地区领导人、“五院院长”、“部会首长”、台上将军阶以上军职人员涉及贪渎案件、“立委”涉嫌全台性舞弊等案,将枪击案交给台特侦组,与法定职掌不合。

  台特侦组表示,虽然重大妨害社会秩序案件也可经由台“检察总长”指示后,交台特侦组侦办,但过去像319枪击案、台中角头命案等,均由地方检察署侦办,连胜文枪击案已由板桥地检署侦办,并已侦结起诉,将系属板桥地方法院审理,被害人要求提升由特侦组接续侦办,“尤无必要”。

  检方人士指出,连胜文枪击案有枪、有弹、有被告,案件起诉后,将来进入法院审理,当事各方可在法院公开审理阶段,要求法官调查对自己有利的事证,案件更可公开透明接受各界检视,没有必要一直停留在检方侦办的阶段。(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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