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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胜文案嫌犯接押庭仍坚称误击 台法院裁定续押

2011年01月21日 23:0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21日消息 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板桥地方法院今(21日)晚开接押庭,审理连胜文遭枪击案被告林正伟。林正伟仍坚称不知枪击对象为连胜文。板院依触犯杀人罪等有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林正伟续押,还押台北看守所。

  板桥地检署今日侦结连胜文遭枪击案,以杀人罪等起诉开枪嫌犯林正伟,并求处死刑。林正伟在接押庭讯问时表示,因光线刺眼、锁定舞台中间为主角,从舞台后方冲上,没有看清对象。

  林正伟表示,他持枪上台欲教训新北市副议长陈鸿源,没有要致人于死的犯意,只是企图吓唬陈鸿源,让陈的父亲陈明雄心痛。

  法官问凶嫌,为何在大庭广众之下开枪,知不知道会造成其它人死亡,枪枝的来源,以及既然只是要吓唬陈鸿源,为何要将子弹上膛等问题。

 

  林正伟表示,因找不到陈明雄才会太冲动。冲上舞台过程中,不晓得已经互换位置的是连胜文。且因为持枪争夺过程中因枪枝被拨开,才按到扳机。

  林正伟表示,当初设想如果有人上来制止,就会对空鸣枪。直到被逮捕后,他到了永和警察分局,才知道受伤的是连胜文,且有1民众死亡,他“吓了一跳”。

  林正伟供称,枪枝是2000年时向彰化的林姓友人借来的,当时就是借来1把枪、50发子弹。枪主已经过世。

  辩护律师陈振玮表示,林正伟有忧郁、躁郁等精神相关的疾病史,长期施用药品与毒品,检方此前没有理会被告声请的精神鉴定,且被告已经没有武器,希望可以交保。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无固定经济收入,且触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羁押。(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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